咨询情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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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| 关于商贸城收取到期租户续交房租问题咨询 | ||
咨询人 | 宋** | 咨询日期 | 2022-03-14 |
信件状态 | 已办理 | ||
咨询内容 |
我们是西南商贸城租户,最近房租及将到期!西南商贸城在续租问题上提出:一次性交足三年房租(给予一定优惠)或只交一年房租(房租上浮5%)两种方案。但商贸城方面并未以任何书面、正式的方式进行通知通告,仅以口头的方式告知商户。我们认为这既不符合业主和商贸城之前数年租凭活动的习惯或惯例,也不符合当前经济条件下业主的实际负担能力!此行为从商业上看比较异常,我们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!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出面督促商贸城做到两点内容:1.通过正式渠道公开公式或公告或通知此次(或此年度租金收取收取的具体方案。)2.希望商贸城方对这种异常的租金收取方式做出合理解释。以上事项是否由贵局管辖,如不在贵局处理事项之内望告之我们该向具体哪个部门咨询或投诉!感谢在百忙中受理我们的咨询!! |
回复情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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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单位 |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| 办结日期 | 2022-03-17 |
回复内容 | 宋女士: 您好!感谢您关注泸州商务工作。您反映的西南商贸城与租户的商铺租金问题,是市场管理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合同约定行为。如您认为市场管理方的涨价行为超过了合理的市场涨幅,建议与市场管理方进一步协商,同时,也可咨询市场监管部门(市场监管局)。再次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注,祝生意兴隆!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2年3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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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 | 公开回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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